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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駕駛時看手機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3倍
  開車玩手機應入刑?
  近日,一條公交司機玩手機撞死騎車老人的新聞引人關註。當時公交車以70公里的時速行駛,司機4次掏出手機,在不到7分鐘的時間里,一共低頭看了39次,這就意味著,他每一次低頭,汽車就開出去近20米。
  結果,公交車撞上一自行車,致騎車老人死亡。近年來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以及微博微信的風靡,開車低頭看手機、打電話、發短信、玩微信甚至拍照的現象日益嚴重。
  這也引起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人員的關註,在刑法修正案(九)草案審議中,有人大代表將這一行為概括為“盲駕”,建議將開車玩手機的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,認為“這樣造成的‘盲駕’,比醉駕和毒駕更具危險性,危害程度更大,如果將此類行為入刑,會降低駕駛風險”。北晚
  開車玩手機
  危害有多大?
  據央視調查,車速60km/h時,低頭看手機3秒,相當於盲開50米,一旦遇到緊急情況,剎車至少需20米。據統計,開車看手機時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3倍;開車打電話時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.8倍。據統計,中國擁有手機者大概80%都是低頭族。
  網評
  支持
  @識己知人:就其危害性而言,應和醉駕、毒駕一起入刑!但具體操作起來,要細化,比如怎樣才算“行車時玩手機和手持移動終端”,司法界定要明確、合理,如何取證以及怎樣做到公正、合法等,都是應該仔細研究的!
  反對
  @嘉月嘉悅:眼睛不看手機還可以看別的,都入刑呀?直接加個不集中眼神駕駛罪唄。
  @刁妹不刁:有些矯枉過正,開車玩手機致重大事故的應入刑,其他較輕的應有輕的懲罰措施,比如罰款、扣分、拘留等。
  難題
  @天天向上a1:證據不好找,沒有界定範圍。
  @無理想的鹹魚:重點在“玩”怎麼界定,因為我用手機導航,有時候要簡單設置一下,有時候領導的短信或電話來了要馬上看。別跟我說停車,我經常走高速,等死嗎?  (原標題:開車玩手機應入刑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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